各有关单位:
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《关于补充录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专家库更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评审专家须具备的条件
(1)、在我省境内工作、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、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;
(2)、曾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,或正式通过了鉴定、验收或结题;
(3)、副高或副教授以上职称;
(4)、年龄不超过60周岁(院士除外)。
2.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(包括已在库的专家(见附件3)及新申请入库的专家)均须填写《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》,于2009年3月2日之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
cszhu@stu.edu.cn。
联系人:朱长盛
电 话:82902813
附件:
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登记表.doc
学科分类表.doc
已在库的专家.doc